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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枚红宝石戒指,自从她戴上后,从来就没有摘下来过,她把迟夜送她的所有珠宝首饰和漂亮衣服都留在银滩,唯独要了这枚戒指。
突然要卖掉它,秦舒窈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为什么?你要是缺钱,我可以......”
她已经找到慧眼识珠的投资人,纪录片也开始拍了,想要弄点钱给白以沫周转一下还是办得到的......
“不缺。”白以沫打断她的话,低垂了眼眸,语调寡淡,无波无澜:“只是觉得既然决定分开了,就要断的彻底,继续纠缠下去,怕连从前那点美好的情分都消耗殆尽了。”
两人都闹到这个地步了,再把这枚戒指还給迟夜,总有一股欲盖弥彰想要以退为进挽回的茶味。
既然迟家要断了她在南城立足的后路,她还不如把这枚戒指卖了算了。
秦舒窈瞧着她瘦到形销骨立的模样,只得收起戒指:“那我尽快帮你出手了。”
白以沫处理好这边的事,又飞回了苏城。
秦舒窈办事效率很快,一个星期后,钱就到账了,白以沫全额退还了所有客户的订金,专心致志的待在苏城照顾祖母。
祖母手术的前一天,白以沫去花市挑选鲜花,楚回陪着她,看着她买了一大捧的郁金香,笑着问:“明天手术成功后,我从手术室出来,以沫能顺便也送我一束花吗?”
白以沫满口答应:“当然可以,你喜欢什么花?”
在白以沫心里,楚回整天穿着白大褂,笑容温润,温柔和煦,查房的时候,无论是小孩还是老人,都很喜欢他。
除了那张俊美的容貌是一部分原因之外,最主要的还是性格,他是一个很温柔很有耐心的男人,知情识趣,从不让人难堪,是个很懂得为对方思考的好人。
白以沫自顾自的给他挑选了一大束香味浓郁的白百何,哪知楚回指着百合旁边那一束,开口:“我喜欢这个!”
碗口大的大红色玫瑰花,鲜艳欲滴,热烈盛放。
白以沫:“......”
这么清贵的男人,竟然会喜欢大红色的玫瑰花。
玫瑰的所有种类里面,红玫瑰太艳了些,像一位红唇烈焰,烟视媚行却又风情万种的女子,带了一点世俗意义上的俗,少了些仙气儿。
偏偏红玫瑰还象征着爱情。
早知道就不问他喜欢什么花了,直接送他一束百合就可以了,白以沫恨不得割了自己的舌头。
可话都已经说出口了,白以沫也不好意思拒绝,只能又挑了一大束的红玫瑰,下了订单,让店家明天上午闪送到医院。
......
迟夜的脸彻底恢复,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了,前些天推掉的酒局被挪到了这几晚,一晚赶几场格外忙碌。
酒过三巡,迟夜面色微醺,结束的时候,他被助理扶着去了紫云台的顶楼房间。
助理泡了解酒茶,迟夜喝了几口,便放下了。
他窝在沙发里,手肘搁在扶手上,撑着额角,闭着双眼,呼吸清浅,眉宇间团成一团,心事重重的样子。
自从白小姐搬出银滩后,先生似乎再也没有开心过,助理关了头上明晃晃的水晶吊灯,只留了一盏暖橘色光线柔和的壁灯。
光影落在他半张侧脸上,英挺的轮廓越发分明,不知是累的,还是思念成疾,短短两个月,他消瘦了许多。
助理刚出去,却又推门进来,站在他的面前,低声道:“先生,李总想见您。”
迟夜指腹揉着眉心,声音有些沉:“不见。”
助理将一个精致的锦盒放到迟夜跟前的茶几上:“李总说您看到这个东西,就会见他了。”
迟夜睁开眼,盯着锦盒看了片刻,伸手接过来,打开盒盖,一枚红宝石的戒指嵌在锦盒中间。
迟夜眉梢眼角染上冷冽,周身的气息越发寒凉,眸底的阴翳如层层积压的乌云。
迟夜曾经想过,她应该是很喜欢这枚戒指的,当初在拍卖会场,她一连看了好几眼。
相处三年多,她从来就没有主动同他要过什么,他送的很多东西,都被她束之高阁,有的放在衣柜里,有的放在保险箱里,只是偶尔拿出来看看。
只有这枚戒指,她一直戴着,就算搬离了银滩,她也一直戴着。
迟夜将戒指握在掌心里,随手将锦盒扔回茶几,嗓音暗沉如水,室内的气氛仿佛暴风雨之前的宁静:“让他进来。”
李总被顺利带进来,抬头瞟了眼墙壁上挂着的古董钟摆,已经凌晨两点了,他笑容里多了几分谦卑,将公文包放在茶几上,坐在迟夜对面。
迟夜转动着手中的红宝石戒指,“这枚戒指是怎么又回到李总手里的?”
“有人开价两百万在我们这个小圈子里面卖。”李总如实开口:“买家担心货是假的,就找到了我帮忙鉴定一下。
我拿在手里一看,就认出了这枚戒指,分明是当初我在拍卖场拍回来的嘛。
后来您说太太喜欢,花了两千万从我手里高价买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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